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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检察蓝”守护“生态绿”——龙川首个“林长+检察长”滴水寨生态保护示范基地举行揭牌仪式暨巡山护林活动
时间:2023-11-07  【 字号: | |

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,树牢“以人民为中心”的发展理念,全面履行检察职能,以“检察蓝”助力守护“生态绿”,持续加强林长制与检察机关的司法联动,全力推进绿美龙川生态建设,11月3日,龙川首个“林长+检察长”滴水寨生态保护示范基地举行揭牌仪式暨巡山护林活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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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检察院党组书记、检察长廖志越,党组成员、副检察长叶小雄,党组成员叶道鸿,龙川县鹤市镇党委副书记、镇长钟平基,鹤市镇人大主席魏军平,鹤市镇党委副书记黄砺斌、鹤市镇纪委书记袁艺,鹤市镇宣传委员杨丽娜,鹤市镇林长办、鹤市镇护林员、鹤市镇莲坑村“两委”干部;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、派驻鹤市检察室等50多人出席了揭牌仪式。随后,全体与会人员还参观了滴水寨生态保护示范基地法治宣传长廊,详细了解鹤市镇生态环境建设、林业保护修复等方面情况,并实地开展了巡林活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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鹤市镇党委副书记、镇长钟平基在致辞中指出,揭牌仪式成功举行,标志着检察机关与乡镇林长、林业部门将协同联动、实现共建共治,进一步提升林业生态治理法治化水平,推动林业生态建设高质量发展。接下来,鹤市镇将继续落实好“林长+检察长”协同工作机制,深化与检察机关的协作配合,搭建部门联动平台,凝聚保护生态资源的行政与司法合力,聚力厚植绿色生态底色,让天更蓝、山更绿、水更清、空气更清新、环境更优美,为绿美龙川生态建设贡献鹤市力量。

廖志越检察长强调,在鹤市镇滴水寨设立生态保护示范基地,是我院积极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,深入贯彻落实《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》的具体举措,是我院全面推行“林长+检察长”工作的一个创新举措。通过设立生态保护示范基地,可以更好地向群众宣传生态环境保护知识,努力营造浓厚的生态环境法治氛围,将对鹤市镇森林资源保护、森林质量效益、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等工作起到积极引导作用。同时希望双方全面履行各自职能,在信息共享、线索移送、协助支持、监督履职等方面互相配合、互相促进。切实发挥出“林长+检察长”的双重效应,齐心协力保护好森林资源,为龙川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。

近年来,县检察院积极履行公益诉讼“守护人”职责,进一步做深做实“林长+检察长”工作,不断发挥检察机关护航生态环境作用,为守护龙川绿水青山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。县检察院、鹤市镇携手建立“林长+检察长”生态保护示范基地,将通过“林长+检察长”机制与实施绿美龙川生态建设“六大行动”深度融合,加强林长制与检察机关的司法联动,凝聚推进护绿、增绿、管绿、用绿、活绿的合力,形成协调有序、监管严格、保护有力的森林资源发展新格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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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。下一步县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,做好党委、政府的“法治参谋助手”,全面履行“四大检察职能”,依法支持、监督有关部门在涉林生态资源保护管理中依法行政、全面履职。引导群众树立生态环保意识,珍惜资源与生态实践,共同构筑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法治屏障,让全县森林资源保护持续向好发展,共同守护好龙川的蓝天、碧水、净土,为绿美龙川生态建设贡献更多检察智慧和力量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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